中国殡葬习俗的形成与发展
一、最早的殡葬风俗形成于那个时代?殡葬俗指白事,在民间因地域和民族各有其独特的风俗。所谓殡葬,“殡”是祭奠或悼念死者,即丧礼;“葬”则是安葬遗体的行为。殡葬一方面是在安置死者,另一方面又是在安排招待那些前来治丧、吊丧的人群。丧葬习俗是处理死者遗体及相关的悼念方式,是构成了人生仪礼的最后一环。死亡意味着人生旅程的终结,生命是有限的,生命就有开始与结束。人有生死,就有生死的文化。殡葬文化是围绕死亡事件和死亡活动而形成的思想文化体系,并且受社会经济、政治、意识形态、民风民俗、人情世故的影响和制约。
殡葬习俗和殡葬文化是社会是社会习俗和文化的一部分。是生者为死者而建立、形成、发展起来的习俗和文化,也是社会礼仪的一个重要内容,因此。它反映并长期受制于社会传统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,人类走向文明,为满足社会心理的需求,出现了殡葬服饰文化、公墓文化、殡仪馆建筑文化、殡葬设备和技术等等,内容非常丰富,这些新的学科分支形成殡葬文化学的学科群。
原始人对“弃尸”已经“看不下去”,心中不忍。于是产生了殡葬。殡葬是人类自我意识达到高度清晰的产物,到文明社会,丧礼发展起来,后来变得越来越繁琐。比如,一位老人忙了一辈子,死后若不给一个“象样的”丧礼,不受到“郑重”的对待,人们总会觉得对不起死者,会认为后人“不孝”、死者一辈子“不值”等。即使是现代,如果丧事太草率,人们仍会觉得人生不完整。同时,重要人物的丧礼要格外的隆重,如为帝王筑陵墓。如果将大人物的丧事办得和小人物无差别,人们也会觉得太不应该。殡葬活动是生者筹办的、办给生者看的。告诉别人这样不会有始无终。心理需求也是人性的需求。就象吃饭、睡觉一类物质需求一样。只要不妨碍社会,就应当予以满足。
三、“头七”是指什么?从死者卒日算起,丧家每隔七天就要举行一次烧纸祭奠,共有7次,俗谓“烧七”。一般是“三七”、“五七”比较重要,亲朋也要送来些纸、烛。此中还有一个“回煞”(又名“回殃”)仪式。旧俗以为人死后其魂魄犹存,在七七四十九天前,死者的阴魂要回家一次,具有时间由道士推算。届时,丧家把香烛酒食摆好,在地上铺一层炭灰或草木灰,用以检验死者回来的足迹。用一竹竿一根,隔一尺贴纸钱一张,立在门口台阶上或插于死者落气之屋的房檐下,据说阴魂见此就会进屋。用土罐装一煮熟了的鸡蛋置于房屋角,以此贿赂殃神(俗称鸡脚神),让死者鬼魂在家里多待一会儿。这时,一家老少躲得远远的,待规定的时间过去之后,先将一串爆竹丢进屋内,爆完才可以进家。满百日和周年时,还要烧纸祭奠。在人死后的半年或一年时,再给死者做一次道场。
在关中的耀县和陕南的丹凤县,除认为“冲七”是忌期外,还以“烧七”与月中的初八、十八、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,俗云:“逢七逢八,铜锤铁钗;烧七烧九,阎王请吃酒”。认为烧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,阎王要拷打亡魂,遇到这种情况,要提前或推迟一天祭奠。关中一些农村。遇到“冲七”时,孝子要给死者坟顶插纸伞,意在协助亡魂躲避灾难。陕北的延长县,在“冲七”的先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纸旗,由子女、儿媳从家门口沿途插到坟前,将亡灵请回家中祭奠,以避过灾劫。插白旗意在引路,据说亡魂如果来不及回家,可藏于白旗下躲难。各地农村还有一种极端迷信鬼神的“出煞”陋习。“出煞”又称“回煞”,据说人死后阴魂还留在家里,“出煞”就是阎王在七七四十九天内的某个时辰,要差鬼卒勾取魂魄去阴曹地府;还有一种说法,就是死者的亡魂要在某一时辰回家辞灶。“出煞”的日期和时辰,由阴阳先生根据死者的生辰和死亡时间算定。此俗建国后已摒弃。
三、什么是殡葬习俗?荆楚民间旧时殡葬习俗,从亡者停止呼吸时始,即有一套完整的程序,它们依次为:
1.烧“落气纸”:即死者直系亲属,在已经确认死者亡故之际,便置一瓦盆于灵床前,在盆中焚烧冥钞或纸钱,意为让亡魂“持币上路”。
2.净身:由死者直系亲属打一盆清水,用一方白布帕给死者擦净躯体,通常以“三袱子”为限,即抹拭时将布帕浸水拧干三遭,称“三把”。一把抹头脸,二把抹胸腹,三把抹脚腿。净身亦称“洗丧”。
3.换衣:给亡者换上干净衣裤鞋袜。若是青壮年夭折上有父母者,手臂上应戴黑纱;老年人的裤带用白棉线合股系扎,合股线的支数以其年龄而定,老年人换衣称“穿寿衣”。
4.开吊:将亡者抬上灵床,置于灵堂的白布帐幔之后。供桌上置烛台香盆和死者遗像。直系亲属的女眷一边哭一边诉说死者生平,内容多为叙述死者一生中所经魔磨难,声调哀婉动人,凄切悲恸,称“哭灵”。亲友前来祭奠,进门前先放一挂爆竹,丧家亦燃放爆竹以示应答。吊客上香,通常以三炷为限,或鞠躬致礼,或跪拜叩头,皆由死者亲属中的男性直系晚辈在灵堂左侧跪拜答谢,称“孝子谢”。停灵时间以单数为限,三日、五日或七日不等。开吊期间,有的延请僧、道做法事以超度亡魂;夜间还聘邀专门的民间艺人来唱“丧鼓”,其鼓词多为民间神话故事。吊客所送“祭仪”多为布料,须写好挽签悬挂于灵堂两侧,称为“挂祭帐”。
5.出殡:即送亡者前往墓地,抬死者上路之始,称为“起灵”,起灵时,孝子需将焚化纸钱的瓦罐掷碎在灵堂供桌之前,称为“甩盆”。抬灵床多为八名精壮汉子,死者亲属须排除在外。出殡亦称:“送葬”,有的请道士执桃木剑在前“开路”,孝子则披麻戴孝躬行于灵床(或灵柩)前引导,众至亲好友一路将其送至墓地。送葬队列行进途中,有亲友在道旁设香案“路祭”的,孝子须下跪答礼。
6.设灵与圆坟:亡者落葬后,家中应设灵位于厅堂左侧,称“设灵”;三日后亲人去坟前祭扫,称为“圆坟”。以死者去世之日算起,亲人在每一个第七日应在灵位前点烛燃香,举行祭奠仪式,到第五个“七日”为止,称为“做五七”。三年孝满,遂将灵位焚化,谓之“除灵”。
新中国建立后,经过移风易俗,提倡殡葬改革,过去的殡葬习俗也相应发生了变化,汉族人区域大多由原来的土葬改为火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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